我小时候,有一个习惯,那就是往地上看。 看地上有什么稀奇的小玩意,还会把它们捡起来。
我那时候还没有近视,地上的东西我看得很清楚;身高也不高,因此地面对我来说非常近,轻轻一蹲就能够着地面。
我从地上捡到过很多东西,硬币、包装纸、小石子、打火机的点火装置、昆虫、积木零件、BB 弹(玩具枪的子弹)…… 无一例外,我不嫌脏地把它们带回家拿给大人看,像乌鸦收藏闪闪发光的物品一样。
父亲觉得我的行为很好笑,还给我取了个称号:“垃圾娃儿”(四川方言)
当然,我捡到的很多东西基本上都没有保留到今天,因为它们中的大多数确实是垃圾。
但是往地上看的习惯让我养成了敏锐的观察力,至少那个时候,老师还会称赞这一点。
昨天晚上我沿着大沙河散步,顺便去逛商场。 时间大概是六七点,深圳这个时候还没有日落。
我走在铺了沥青的步行道上,听着耳机里的音乐,手插裤兜,一副很享受的样子。
我路过一大群在玩耍的小孩,围着健身设施上蹿下跳。
看着那些小孩,我好像想起了什么似的(也许是因为小孩比成年人矮一截所以需要低头吧)往地上看去。
我什么也没看见。
这个念头着实使我吓了一跳。 眼前虽然是红色的柏油路面,但对于《小王子》中的那些 “grown-ups” 来说,等于空无一物。
是的,我已经二十岁了。 我的身高在同龄人中仍是矮的,但确实已经比小孩高了很多。 而且,我戴上了眼镜。
地面对我来说变得好远、变得好模糊。
低头?对不起,会被人说弯腰驼背。
蹲下去捡东西?对现在的我来说只是浪费本来就少的自由时间。
我早已丢掉了往地上看的习惯,也看不清地上了。
或许地上还会有什么小玩意能够引起我的兴趣,我已经不屑于去发现它们了。
我当然希望自己还能发现一些普通人看不见的东西,可惜满地都是月亮的时候,我在仰望天上的六便士。